仁恒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你单位2018年05月21日就你单位涉嫌南开区仁恒海河广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于2018年06月22日10时00分在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136号南开区环境保护局主楼三楼小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贾琦(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局法宣科科长)为听证主持人,杨竟恒(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局法宣科科员)为记录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的,在2018年06月18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在2018年06月18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人:天津市南开区环保局杨竟恒电话: 2703419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136号邮政编码: 300113
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局(印章)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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